据香港媒体9月29日报道,香港特区立法议员郑松泰被控“侮辱国旗”及“侮辱区旗”两项罪名案件,被香港东区法院裁决认定两项罪名皆成立,罚款5000元港币。
2016年10月19日香港特区立法会召开会议期间,“热血公民”议员郑松泰在议事厅内公然将多名立法会议员会议桌上的国旗和区旗拔出“倒插”。随后,香港警方以“侮辱国旗”及“侮辱区旗”两项罪名控告郑松泰并将其依法拘捕。
根据香港《国旗及国徽条例》、《区旗及区徽条例》规定,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毁损、涂画、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区旗,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五万元及监禁三年。
据香港媒体报导,裁判法官当庭指出,郑松泰倒插国旗的行为,在正常合理人士眼中,已破坏了国旗、区旗的尊严,构成“玷污”的控罪元素;其行为又发生在立法院,并两度倒插国旗区旗,象征意义有所不同。
裁判官认同郑心系社会事务,相信他不是有预谋倒插国旗,亦没有焚烧旗帜,案情不算严重,毋须判监。但考虑到郑在立法会内犯案,而且倒插为数不少、属于其他议员的国旗区旗,同日内先后两次犯案,判他罚款,就每项罪行罚2,500港元,共判罚款5,000港元。
在获知裁决后,郑松泰在发庭外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该判决并不意外,还妄言香港社会“不开明”,并称已交了罚款,但也会与律师研究,看是否有上诉机会。由于郑松泰没有被判入狱,这次定罪将不会影响其立法会现有议席或将来的参选资格。